十幾歲的時候,喜歡一個男生不敢讓他知道,害怕一旦不小心秘密洩漏,自己會成為大家開玩笑的標的。

然後大家玩笑嬉鬧著,最後居然也走到了一起,只是還是臉皮薄,連「喜歡」都不好意思說出口。於是以為長大一點之後,就能夠更坦率地面對自己的心情。

 

二十幾歲的時候,到了十幾歲的自己以為成熟的年紀,喜歡一個男生還是不敢讓他知道。每次單獨相處的機會明明心跳加速,卻努力假裝若無其事;明明很在乎他,卻總是擺出驕傲的姿態。討厭看他跟其他女生走的很近,卻只能自己生悶氣。

自以為把暗戀的心情隱藏得很好,原來只有自己不知道,其實身邊的人早已看出妳拙劣隱藏的心意。

直到某天在路上意外發現他牽起了別人的手,才發現原來躊躇不前、不敢往前踏出步伐的自己又錯失了一次愛的機會。然後回家安慰自己:反正是他的損失。

 

後來遇到的男人懂得看穿妳的偽裝,主動地來追妳。於是沒有了練習的機會,就這樣開始了穩定的關係。然後妳學會說喜歡、說愛,總是要從過去的遺憾中學到一點東西。

然而當愛情消逝的時候,沒想到主動說再見遠比說喜歡來得容易,妳以為妳學會了愛情裡的勇氣,下一次一定能夠更坦率地面對自己的心情。

 

三十幾歲的時候,覺得都這把年紀了還有什麼好像少女一樣矜持的,更何況要遇到喜歡的人好像比中樂透還難。

只是當那個人出現的時候,妳依然慌亂不知所措。如同在大海中溺水的人需要一根浮木,妳掙扎地探詢身邊有沒有人可以幫忙拉妳一把。

最後妳看清還是只能靠自己,天助自助者。然而患得患失、沉不住氣的心情卻該死的和二十幾歲的時候、十幾歲的時候如出一轍。

 

原來只要碰到感情這回事,就好像搭上了時光機,回到只有十幾歲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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