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念大眾傳播的,還記得在美國的學校新生訓練時專門就有一個 session 跟大家談「剽竊 plagiarism」。年代太久遠已經忘了詳細的內容,只記得主講教授當年談這個議題嚴肅的態度。傳播人未來可能成為記者報導新聞、可能擔任為企業對內外溝通發生的要職、可能是為客戶發展廣告素材的廣告代理商...等,在未來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中,只要扯上剽竊,可能都不只是「個人行為」可以解釋的事件,連商譽都會賠上、扯上官司更是吃力不討好。

學校應該也不希望哪天教出來的學生搞出這類事來,被連累說道「哪間學校教出這種學生?!」之類的批評,所以一開始總是要把大原則開宗明義地講清楚,而且還詳細地教大家當參考他人著作、作品的時候,要如何正確地標示引用出處。我記得學術著作是最複雜的,如果是原文引用的話,好像從引用自第幾頁都要標示出來。

後來進了廣告業,我們最氣的就是有些客戶明著說是要比稿,搞了幾家廣告代理商來提案之後,哪一家都沒選中;然後某一天居然在電視上或報紙上看到跟當初參加比稿時提案的內容九成相近的廣告表現,才發現原來被陰了。但大家也是有苦說不出,畢竟沒有任何法規保護比稿提案階段的作品,只能摸摸鼻子在圈內把這個消息放出去,讓同業知道這些客戶的惡形惡狀。只是這些創意表現也是大家花費心力發想出來的,就這樣被對方一聲不坑地拿去使用、據為己有,怎麼樣都讓人覺得不甘心。

然而除了覺得不甘心,還是只能覺得不甘心,然後期待不要再遇到這種沒水準的奧客。不過我覺得,這樣貪小便宜、心存僥倖做事的企業大概也很難長久!

之前的工作內容花時間想 idea、創作創意作品,公司是為了營利,我們是為了賺錢混口飯吃,為了創作、提案花費的時間、心力還是有對價關係的。

但寫部落格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我想大部分的人寫部落格的初衷都不是為了營利。可能只是雞婆地看到哪裡很棒、什麼很好吃想跟大家分享,可能是純粹想記錄自己的所見所聞,可能是因為自己吃過虧希望分享自己的經驗讓別人不會重蹈覆轍之類的等等,原則上都是利己或利他的,善意的出發點。這些用心分享的訊息也真的造福了很多旅人。我是個能不跟團就不跟團的自由行愛好者,準備旅行蒐集資料的過程是最開心的時光,這些部落客不藏私的分享比坊間一本本大同小異的旅遊指南更具參考價值,而能夠無償地得到這些珍貴經驗,應該是要真心感謝的阿!

如果以為隨便上網抄抄內容、抓抓圖、東拼西湊出來的行程就能拿來賣錢,那麼生意未免也太好做啦!我相信無論是在哪一個行業、哪一種產業,唯有用心聆聽消費者/顧客需求,認真提供回應顧客心聲的產品或服務的企業,才值得讓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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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一提]-這樣也能叫原創?

這兩支廣告的雷同之處應該已經被討論過了。這麼大剌剌地打如此「類似」的廣告,是以為大家都沒有資源看到國外的廣告表現嗎?只能說連這麼大的企業都這麼做,實在是.....

*至少 2009年就已經被 po上 youtube 的 Suntory Protein Water 廣告,由松田翔太、中村獅童演出

 

*今年小七新一波集點活動的廣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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